各鄉鎮人民政府,縣直各單位,省市駐縣各單位: 經縣人民政府研究,決定: 朱逢春同志任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; 馮偉同志任縣財政局副局長(正科); 陳沖同志任縣扶貧和移民工作辦公室副主任; 陳杰同志任縣審計局副局長,免去其縣價格監督檢查局局長職務; 黃梅玉同志任縣城廂中學校長,免去其縣職業技術學校校長職務; 劉芳林同志任縣職業技術學校校長,免去其縣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職務; 嚴海林同志任縣人民醫院(中醫院)副院長(試用期一年); 肖晉君同志任縣糧食局副局長(試用期一年); 劉建建同志任縣物資總公司副經理(試用期一年)。 免去: 羅建兵同志的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; 劉正蘭同志的縣機關事務局副局長(正科)職務; 朱昌標同志的縣司法局副局長(正科)職務; 艾超林同志的縣扶貧和移民工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; 江樹仔同志的縣財政局副局長職務; 金大林同志的縣教育局副局長職務; 金少華同志的縣城廂中學校長職務; 朱珍才同志的縣人民醫院(中醫院)副院長職務; 劉霞同志的縣婦幼保健院副院長(副科)職務; 朱兵茍同志的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琴水分局局長職務; 朱志標同志的縣園林管理局局長職務; 周曉東同志的縣物資總公司副經理職務; 朱致遠同志的縣審計局副局長職務。 蓮花縣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 |